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之立项证明材料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19 10:53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取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商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商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商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类别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类别主要包括:企业自主立项、政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项目、产学研项目等,具体体为: 1、企业自主立项项目:企业进行的对主营商品的改进、依据客户要求对商品的改进或研发,并最终达到客户要求的技术研发活动;为企业主要技术工艺提高、设备改进且最终达到了工艺提高、过程可控及设备改进而进行的研发活动; 2、政府项目:申请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获取审批立项的项目; 3、合作项目:企业为开发新商品/新技术等,与其他单位产生合作的项目; 4、委托项目: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为本企业研究开发新商品/新技术等而形成的项目; 5、产学研项目: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商品/新技术形成的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证明材料 依据项目类别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立项证明材料: 1、企业自主立项项目: ①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应从项目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点、组织实施方法、起始时间及预计进度、经费预算、参与人员情形、预期成果、组织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书写。 这部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的立项申请书、立项审批决议表。 ②项目中期检查:针对一些项目周期较长的研发项目,可以提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报告主要从项目的进展情形、阶段性成果、后期工作安排等方面书写。 这部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审批意见书、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 ③项目结题证明材料: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应从项目的实施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形等方面进行书写,并附成果证明,如样机照片、专利证书、论文发表情形、检测报告等。 这部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结题决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2、政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开发项目等应提供:立项批文、资助资金拨付文件、验收意见表、验收报告、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委托开发合同等; 3、其他证明材料:加计扣除鉴定文件、研发项目领料单、立项查新报告等。

总结分析了这么多,其实申报高新科技企业认证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附和条件的企业还是选择专业的辅导机构代理申请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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