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之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19 10:56

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可以从新商品、新设备、新技术和样品/样机提供。 1、新商品:新商品是指商品整体性概念中任何一部分的创新、改进,能给消费者带来某种新的感受、满足和利益的相对新的或绝对新的商品,证明材料可以是:新商品证书、生产批文(药类)、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用户使用报告等一种或多种材料。 2、新设备:新设备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而开发的或改进的生产设备。新设备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设备使用讲明书、设备备案文件、发票、设备照片等一种或多种材料。 3、新技术应用:新技术应用的证明材料有:多个使用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解决商品性能质量或生产效率问题情形。 4、样品/样机:可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检测报告、毒理报告、用户报告,讲明书等。

温馨提醒:所有提供的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肯定为近三年企业的新增加的材料,且成果转化结果肯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同时,企业的科技成果应该与研发项目相对应,但不要求一一对应,可以一个项目对应多个(种)成果,也可以几个项目对应1个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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