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7-13 11:51

  来深认定高层次人才,不知道是否有符合以下这两项深圳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呢?

  一、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

  1、近5年,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外杰出人才或“率先行动”百人计划专家入选者;

  2、近5年, 为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首席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专家(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二、条件解析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是一个吸引海外人才的计划。百人计划是培养人才与吸引人才并重的一个计划,计划的入选者既有从国外招聘回国的,也有在国内成长起来的优秀科技人才,还包括那些在国外学习工作过但已经回国工作的人才。

  而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入选专家主要是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中的人才。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要求

  如果人才能在近5年内,成为这两个计划的入选者的话,可来深申请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这些要求:

  1、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人必须在深连续缴纳社保(任一险种)满3个月以上;

  2、中国籍的申请人必须以身份证进行人才申报;

  3、外籍申请人(包括外籍华人)持国外护照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时,所填的姓名须与护照姓名保持一致;

  4、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含高等教育、留学以及研究经历,并要提供申请时上一个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电话填写在简历中),如果上一个工作单位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高校或者国有企业的话,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

  5、申请人劳动合同必须填写完备。合同期内有试用期的,只有等试用期结束才可申报;如果申请高层次人才的是公司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6、申报单位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由工作人员后台比对。

  7、申请人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港澳台人员就业证》、《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以及社保缴交情况,由系统自动比对。

  8、个别认定条款由受理部门发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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