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22 11:09

2020年深圳市将有1.71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也是科技型企业最具含金量的荣誉。

2020年深圳市国家<a href='http://www.gaoxinsq.cn/zhishi/tiaojian/4674.html'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补贴</u></a>政策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取哪些政策补贴?

深圳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性补助5万元,重新认定企业资助性补助3万元。

宝安区

项目内容: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资助,对经国家科技部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申请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给予最多500万元的研发补贴。

罗湖区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鼓励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附和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的企业,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重新复审历经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10万元。

福田区

项目名称:国高企业认定支持

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20万元支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且注册在福田区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福田区,而且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给予20万元支持。

南山区

项目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

上年度首次认定历经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财政资助,上年度重新认定历经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资助。

龙岗区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分为认定激励、培育引进激励、研发投入激励、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

(一)认定激励。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对附和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0 万元激励;之后再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 万元激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激励。

(二)培育引进激励。

  (1)对上一年度从区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区内迁出后又迁入的企业不纳入计算)的创新载体,每引进 1 家,给予5 万元引进激励。

  (2)对入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0 家以上,且数量同比增长30 以上的创新载体,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培育激励。同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只能在一个创新载体计算数量。

  (3)同一创新载体每年累计获取激励总额不超过100 万元。

(三)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提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扶持比例及上限,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最多100 万元激励。

(四)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对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多20 万元扶持。

项目名称: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经核对附和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 对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多50 万元激励。

  2.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多100 万元激励。

盐田区

项目名称:培育科技企业

本区企业首次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资助;非首次历经认定的,给予20万元资助。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并依法报送统计报表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龙华区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

对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龙华区未获取过认定资助的给予30万元资助,已获取过认定资助的给予20万元资助。

坪山区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

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

项目名称: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

对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人才计划项目团队的机构,给予5万元资助;引进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的机构,给予2万元资助。

项目名称: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资助

(一)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净利润达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且净利润达4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

(二)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

光明区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

对上年度首次历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多30万元资助;对上年度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复审认定。

项目名称:企业研发投入支持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技术攻坚,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按不超过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多50万元资助。

项目名称:科技创新产业园运营支持

上一年度园区内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复核历经),或园区从区外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复核历经),每新认定或新引进十家及以上,按每家1万元的标准,每年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最多30万元资助。

大鹏新区

项目内容:申报单位为新迁入、首次认定的深圳市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多10万元的扶持。对新迁入、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多20万元的扶持(已获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扶持的,追加资金支持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多5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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