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从严审核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9-19 09:06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从严审核,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将进一步从严把握,主要体现在: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肯定“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历经出具《研究开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讲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3、规上工业企业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要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把握高企培育新要求,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2、把握高企认定评审关键环节,做好对标补差。

(1)专利数量和质量双达标。企业专利情形既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往年,个别企业因为未授权或没有发明专利,在申报时历经转让、受赠等方法快速引进(发明)专利,也可以获批高企,而按照省最新要求,这一做法2021年将行不通。所以,所有2021年拟申报企业,授权专利按照实用新型5件以上或发明1件以上、授权加申请按照15件以上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肯定要在今年做好专利申请或专利引进。

(2)申报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年底将再组织认定一批XX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各镇区到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3)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申报企业,在高企评审认定时可得3分以上,所有申报企业要把平时的校企技术合作历经签订协议固定下来,没有校企合作的申报企业,要主动登录科技厅产学研合作移动智能对接信息平台“,发布技术合作需求,或主动向专家发起合作对接申请。

3、把握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关联性,做好费用归集。“研究开发费用”是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经费,是高企认定评审的依据,数据来自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要求与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相关联,各镇区要指导企业做好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归集,做好相关填报工作,为今后高企申报创造良好条件。

4、把握时间节点,制定高企培育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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