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9-01 11:47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认定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京科高发[2008]434号

概念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认定小组

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下简称“四部门”)组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主要职责是:

负责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复核工作;

建立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并按规定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附和条件并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

负责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建立认定信用制度。对在认定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专家及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深圳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不定期召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议,通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情形,裁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重大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认定标准: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3.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六)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用途

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提高企业品牌形象

讲明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准。讲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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