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8-29 11:42
2021年深圳哪些时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分四批进行,时间从4月到9月。具体时间如下。
2021年深圳哪些时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6月12日、8月5日和9月16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认定申请材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注册登记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意RD表(10个以上)、PS表(6个左右)的编写。
第二部分 企业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第三部分 企业科研项目材料
1、企业科研项目材料(立项建议书和绩效讲明)汇总表(2017—2019)
2、附件材料:项目立项材料+绩效讲明(10个以上);(注意研发项目六要素和绩效讲明中的知识产权)。
第四部分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材料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对主要商品的核心支持用途汇总表。 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在成果转化数够的前提下)(注意先进程度和对主要商品核心支持用途表的编写)
(2)知识产权汇总表(与IP表一致)
(3)知识产权附件(首页、证书+摘要+权利要求页)
2、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1)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描述汇总表(2017-2019);
16个转化成果 (近3年内转化,申报当年取得的不算)(注意转化过程描述表的逻辑关系特别是与第五部分企业商品情形讲明之间的关系和编写质量)
(2)附件材料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知识产权类)(与《高企认定申请书二、知识产权汇总表一致》,没有的不能列入此类成果转化)
B、知识产权类成果转化附件(知识产权首页,可以不另附但须注明见知识产权部分附件)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登记技术合同类)
B、技术合同类成果转化附件(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表)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知识产权许可类)
B、知识产权许可类成果转化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A、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政府验收类)
B、政府验收类成果转化附件(政府验收批文)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准材料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准汇总表 (2)附件材料(制度文本+应用实施证明)
第五部分 企业商品情形讲明
1、高新技术商品(服务)讲明一览表(2019,PS表上的商品)
2、企业检测报告、销售合同或技术合同及发票汇总表(2017-20198)
3、附件材料(检测报告6个左右、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生产批文等。
注意
①高技术领域注意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收入发票;
②以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评分的,特别是有软件商品的,要注意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商品运行界面进行截图展示”作为附件;
③依据PS归集的商品,要在附件中注意提供代表性合同和票据。每张PS表都要有代表性的合同和票据。)(肯定在2017-2019 三年内)。
第六部分 企业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占比情形讲明
1、企业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占比情形讲明(2019);
2、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统计表(注意按12个月统计)(2019);
3、企业科技人员花名册(2019);
4、2019年3/6/9/12月买进社保证明(地税系统截图证明)。
第七部分 审计材料
(假如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期未数与期初数不一致、审计报告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不一致时,要做讲明,会计师事务所要盖章)
1、企业净资产、销售收入增长率计算结果汇总表
2、审计报告汇总表(审计报告5个:3个财审、1个研发费审、1个商品审;财审注意提供财务情形讲明书;专审注意研发费不要大于管理费;注意研发费占比;注意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R&D统计年报、高企年报的一致性);
3、审计报告附件材料
第八部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汇总表(2017-2019)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件材料(只提供有数据的)(2017-2019) 主表、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表;加计扣除表(有资本化的);高企优惠明细表(重新认定的)
第九部分 其它材料
如高企证书、认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人才计划证书等. 2020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3.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六)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方法》和本《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历经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历经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准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形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形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讲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形与四项指标附和情形的具体讲明)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讲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形讲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 经具有资质并附和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讲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形讲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依据企业主营商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附和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很多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很多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附件3),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附件4),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5)。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五)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形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形并提出处理建议。
认定过程如下图所示:
提交信息后,专家一对一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