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况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8-28 11:45

被取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成功了,并不代表风险不存在,申请成功后肯定要做好维护,避免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形,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形报表的。

一、高企也许被取消的原因

1、没有建立研发费用专账管理,或者专账管理不达标。

2、专利条件关联度低,甚至不附和。

3、技术项目立项不合理,没有做年度加计扣除。

4、没有及时填报年报、季报。

5、年报、季报填写的数据不附和高新技术企业体系要求。

6、年报、季报或申报材料与报税数据有出入。

要做哪些维护工作?

1、报表的及时申报

未按时上报的国家高企将被记录在案并影响高企认定、影响企业申报省级相关科技项目、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收回之前的优惠税额。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企业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形报表。

时间:每年5月31号之前

②填写时请自查数据是否附和要求:

(1)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2)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比例不低于60%;

2、主动关注复核

已认定的高企,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发现不附和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复核认定条件,企业应积极关注高新商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形。

复核不附和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附和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3、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做好随抽工作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应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所以,企业不仅要关注认定时材料的打算,更应当关注资格维持,为期满后重新认定及后续也许面临的检查做好充分打算。

假如在随抽过程中被发现不附和认定条件的,应该怎么办?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附和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后再次确认不附和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附和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4、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附和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①审核附和认定条件的

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②审核不附和认定条件的

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附和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5、企业舍及异地搬迁的,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①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 完成整体迁移的

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6、重点关注高企资格期满时缴交所得税

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在历经重新认定前,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高企资格有效期三年,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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