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8-18 13:50
依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联合通知,龙华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资助性资助由我区负责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资助列入《深圳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性资助企业名单》(龙华区)中的企业(详见附件)。
二、资助标准依据《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方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规定,给予深圳市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性资助5万元。
三、申请方法申请单位登录龙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补资金申请书并上传所需附件,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请材料申请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资助性资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样式;
(三)近期一个月完税证明;
(四)近期一个月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六)近期一个月的纳税申报表。
五、受理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9月10日,按申报时间分批审核拨付。受理截止日期仍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注意事项已迁出深圳市的企业,资助性资助不再发放。对在资助名单上但已搬离龙华区未迁出深圳市的企业,资助资金仍由我区负责发放。对从其他区搬迁至我区而且未在资助名单上的企业,请企业与原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深圳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性资助企业名单(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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