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10个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最新政策汇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8-15 17:15

对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都知道认定国高之后,除了可以享有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由按照原来的25%降至15%起征收)之外,还可以拿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补贴。下面小编整理深圳市各个区的国高认定补贴最新政策汇总。

 

  1、罗湖区

  组织部门: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鼓励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壮大罗湖科技企业队伍。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2、福田区

  组织部门: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项目说明:

  (1)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20万元。

  (2)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本区,并且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

 

  3、南山区

  组织部门: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申报对象: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4、宝安区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起(即2018年4月18日)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5、龙岗区

  组织部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认定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

  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激励。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激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激励。

 

  6、盐田区

  组织部门: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支持强度:上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只能在盐田区获得一次奖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奖励。

 

  7、龙华区

  组织部门: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资助标准: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8、坪山区

  组织部门: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内容: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9、光明区

  组织部门: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1)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10、大鹏区

  组织部门: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申报单位为新迁入、首次认定的深圳市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扶持。对新迁入、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扶持(已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扶持的,追加资金支持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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