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政策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9-01 11:55

极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荐我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享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培育政策和经费支持。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申报。对在本方案实施期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即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取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对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在本方案实施期间,成功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肯定比例(其中,市财政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财政分担比例为5:5,市财政与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财政分担比例为4:6,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分担比例为8:2,市财政与增城区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财政与南沙区、黄埔区〔含原萝岗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7),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资助,资助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助。

免费诊断

提交信息后,专家一对一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