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8-13 11:20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低税率优惠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企业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方法〉的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即可,相关证明材料只需留存备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历经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居民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容易改变商品图案的外观设计,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并应同时附和以下条件:

(1)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应在转让合同中明确规定;

(2)以下一并收取价款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

三、高新企业的保护

( 一) 完善现行知识产权制度

面对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的高速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应当有所调整, 适应社会的前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比如可以考虑将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的有关部分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围, 拓宽专利的保护范围;对因特网上的著作权有关问题, 如作品的使用、付酬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新出现的网络主体即网上信息提供者和在线服务提供者在版权法上的地位与责任作出规定等。

( 二) 建立合适高新企业的保护措施

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上, 企业选择怎样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应当考虑几个问题, 比如权利的排他性问题,专利的排他性最强,对企业的保护力度最大, 但专利申请的费用最贵, 对国内一般规模企业来讲, 也要考虑申请费用; 商标也具有较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的思想的表达方法, 而不延及思想、商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商业秘密成本低, 也没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期限限制,但商业秘密风险比较大, 而且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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