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8-11 11:45

因为国家对高新技术领域进行重点支持,所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肯定的优惠政策,那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首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可享受的财政税收的优惠

1、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历经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例如:如年纳税100万,申报历经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商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

3、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产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一年增长10%以上的,历经政府机构批准后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企业所需缴纳的所得额。

其次,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倾斜

1、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市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也会收到政府的各项资助,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肯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

2、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用途,历经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政府机构都会优先采购转化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

最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人才优惠

(1)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2)政府的各部门要每年统一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委托国内外高等学校或机构组织实施的人员,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3)凡获取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本市设立企业,经批准后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并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4)鼓励各类人员历经专职、兼职等形式在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到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试行人员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5)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资助,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企业或非企业制企业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企业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免费诊断

提交信息后,专家一对一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