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新技术企业”遇上“小微企业”如何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8-04 11:18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附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百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三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五千万等条件的企业。明文规定,小微企业的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标准大幅放宽,与此同时,自去年年度以来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也同时附和了小微企业条件。

 

那么,在附和多项政策时,企业申报时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还是高新企业政策呢?

 

首先要弄明白一个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满足小微企业条件时,是否可以同时叠加享受优惠政策。显然是不能的。之所以不能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其因国家有相关规定,是指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这一过程中,其实已经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的税收优惠了。所以,企业所得税可以依据自身情形选择适用的优惠税率,但不能同时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历经对比可显可知,当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同时附和小微企业条件时,纳税人怎么做选择就很重要了,一般来讲,小微企业的税率比高新技术企业更为优惠,当然,选择不同,企业最终享受到的优惠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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