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条件(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7-20 11:03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那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本文讲对此进行介绍。

 

  一、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或历经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法,对其主要商品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商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取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商品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要求。

  5、高新技术商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附和《工作指引》要求。

  【法律依据】

  《企业法》第三条,企业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股份有限企业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二、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登录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历经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商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准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形等,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形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讲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并报市政府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封面含有防伪标识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形讲明书);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形讲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附和条件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活动讲明材料。中介机构需要附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规定

  (七)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八)上年度与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相关的代表性的销售合同与发票复印件。

  (九)企业承诺书。(样本可在申报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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