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补充入库企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6-03 10:46

依据《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方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相关要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企业中,附和以下条件的企业获取入库资格:

  1.未获取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格;

  2.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分65分以上(含65分)。

  经审核,深圳市元明科技发展有限企业等1家企业获取入库资格,拟补充入库,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的情形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受理。

  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

  邮编:518035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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