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技术性服务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5-27 11:29

1. 高术(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指企业通发和相关技术活动,取得的商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历经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取的收入;
  (2) 技术服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材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别的服务所获取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商品开发所获取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附和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2. 总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技术性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转让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
  3、接收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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