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历经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准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形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4、企业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讲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形讲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附和《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讲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形讲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