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26 11:55

  一、资助标准

  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

  2.2018年、2019年首次新增纳入国家统计数据库(2018年和2019年审批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但2019年期间已获得该项目资助的企业除外)。

  3.配合市统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未出现异常。

  4.申请单位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5.申请单位如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书》(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选择“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证照获取,无需提供)。

  (三)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四)银行开户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按资金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PDF格式、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提交纸质材料时每一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2021年4月24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9日9:00至2021年4月28日 17:00。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度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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