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关于第三批高新企业申报提交材料的补充通知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23 15:35

各相关企业:

 

依据深圳市科委的通知要求,第三批高新企业申请的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由原来的提交“一正两副”改为“一正一副”。

正本请提交至丰台区科委高新科(丰台区政府3号楼204室),副本请企业自己留存。

 

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一正一副,正本提交(副本企业留存),左侧胶装成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2、请在封面左上角标明:正(副)本;右上角标明:所属领域。

3、在网上申报填写提交完成后,打印“网上申报提交界面”一并报送。

书面材料报送肯定由申报企业管理人员报送至丰台科委高新科,不接受中介报送书面材料。中介机构提交肯定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员一起共同提交。

 

丰台区科委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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