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22 11:45
各有关企业:
依据深圳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通知要求,现将东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办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7日、6月29日、8月27日、10月10日。
上述申报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书面材料送交受理部门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填报认定信息,并上传知识产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形讲明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递交《认定方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报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东城区科委受理注册在东城科技园区范围外的企业申报材料,注册在园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东城园管委会。
(二)书面材料报送须由申报企业管理人员报送至东城区科委科技管理科。
(三)申报企业除提交申报材料之外,需提供《各区、管委会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形统计表.xls》电子版。(详见本通知附件)
(四)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胶装成册,书脊(胶装的一侧)处打印企业名称及技术领域,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2、请在封面左上角标明:技术领域。
(五)东城区科委地址:东城区东四11条83号南楼528、525房间。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四、企业年报
按照《认定方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五(二)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形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资格有效期内企业高度关注,按要求于2018年5月28日前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报。
五、其他事项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依照市科委网站“互动平台-热点问题”栏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注册企业如何找回密码》办理找回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各区、管委会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情形统计表
东城区科委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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