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项目的确定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21 11:48

  一、研发项目的定义

  研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二、研发项目的确定

  研发项目实质上即为研究开发活动。在研发活动进行过程中,形成一系列成果,例如专利、论文、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研发活动过程中也需要相应的人员人工费、研发投入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等;确定研发项目对于高企申报中对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费用的归集非常重要。

  研发项目确定方法:

  1、已经做过加计扣除的项目、获得政府立项的项目 、已申请专利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均可以作为研发项目;

  2、企业自主立项项目:公司进行的对主营产品的改进、根据客户要求对产品的改进或研发,并最终达到客户要求的技术研发活动;为公司主要技术工艺提升、设备改进且最终达到了工艺提升、流程可控及设备改进而进行的研发活动;

  3、政府项目:申请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

  4、合作项目: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与其他单位产生合作的项目;

  5、委托项目: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为本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而形成的项目;

  6、产学研项目: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形成的项目;

  企业自主立项项目、政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项目、产学研项目均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研发项目。

  确定项目名称需要注意:

  1、项目的确定要考虑与企业所选技术领域的契合度;

  2、项目名称的确定要注意避免产业化、应用、生产等词语出现。

  3、项目时间的确定主要看账务能否归集出研发帐,立项合同、发票资料的时间跨度与费用,参与人员的多少。

  三、专家对研发项目的判定

  1、行业标准判断法

  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

  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取得被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

  重点了解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投入资源(预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四、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1、项目立项证明材料:政府立项批文、立项合同、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委托开发合同、立项决议、立项书、验收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项目的查新报告。

  2、项目立项书主要内容可以包括立项背景、研究开发内容、核心技术、预期成果、创新点、研究开发基础、进度计划、项目主要人员、预算、审批等。

  3、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专利及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论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

  4、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新产品(产品图片、产品说明、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查新报告、生产登记批准书等);新技术/服务(服务合同、销售发票、用户报告、收入证明等);新样品/设备(实物照片、使用说明、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报告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高品的确定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的产品(服务)。

  二、高企认定中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十一条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主营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确定

  1、产品已经按照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具有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

  2、根据企业近三年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对企业销售产品分类,其中属于技术改进、提升,进行创新性改造的产品(产品技术含量高),且该类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即为主营产品;

  3、产品(高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较大的(产品单一企业,销售收入占同期总收入60%以上;产品多样化企业,多类产品销售收入之和占同期总收入60%以上);

  4、企业有多种产品时,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分类,总结概括为某类产品,不必细分到每一种型号;

  5、企业可以提供销售合同、产品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6、确定高新技术产品名称时注意与销售发票中的产品名称相对应。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纳范围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外,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收入也应计入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五、证明材料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申报高企认定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产品获奖证书等材料;

  2、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发票(注意销售发票产品名称要与高新技术产品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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