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万,2021年深圳市企业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报开始了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4-0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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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1000万,2019年深圳市企业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申报开始了,需要哪些条件、材料、过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补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第一批资助88家企业、总额5.78亿资金;第二批资助2701家企业、总额18.82亿资金;第三批资助3816家企业、总额14.73亿资金;接下来还有第四批待公示,截止目前,2017年总共资助6605家企业、金额39.33亿资金,最多资助1000万、最低0.3万;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资助也待公示,请关注后续文章;2018年项目审批进度将更快完成。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是大众型的资助政策,只要企业有实际研发费用投入都可以申请,而且是属于事后资助,政府资助资金直接拨入企业指定账户,不需要开设监管账户、资金使用不受监管、不需要验收,而且每年都可以对上年度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申请资助,多申请成功了一次、就多获取了一次资助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作出调整,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肯定办理了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属于税收优惠政策,汇算清缴5月31日前皆可办理,肯定先办理、再汇算清缴,企业还需抓紧时间完成加计扣除的办理)才可以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请点击知晓:【减税利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政策指南

 

2019年申报时间大幅提前和缩短,企业家们应抓紧时间、把握机会。我司将全程协助企业完成统计局统计数据的填报(规模以上企业需要填报)、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办理、研发费用的归集、以及完成最后的申报材料一整个过程的办理,欢迎微信或来电交流。

 

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1.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打算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附和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肯定比例,最多1000万的事后资助。

2.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出库企业给予研发支持。【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也可单独申请入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曾经获取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办理入库),按入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对出库企业(入库有效期3年内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出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企业在同一年度历经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资助。

(讲明:为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起,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两个业务合并办理,科技部门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依据实际情形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

二、设定依据

(一)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假如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

(二)《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法

审批数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审批方法: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见附件1)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三)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

(四)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销售收入2000万以下企业没有此要求)

(五)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附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六)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A级最多);

(七)遵守国家统计法律规定;

(八)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应是2017年入库、出库的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7年度)》和相应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研发项目登记材料(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八)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

企业在申请前,应先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项目登记)进行研发项目登记(系统已开通);企业在研发项目登记前,应先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六、申请表格

七、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5月3日至6月3日(截止至18:00)。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申请材料——统计、税务部门核对数据——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下达资助资金拨付资金。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申请单位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取相关资助。

 

讲明:

1.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肯定提供成立内部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发文,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规定等。2000万元以下企业不需要提供;

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内容应为办理加计扣除优惠事项,表中“优惠事项名称”内容应为“开发新技术、新商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3.《税务事项通知书》应为税务部门准予受理办理加计扣除优惠事项备案的通知书;

4.依据《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曾经获取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办理入库”,请附件中企业自查,假如属于“不得办理入库”的企业,请自觉向我委申明(在申请书“入库编号”处填写:入库编号和(国高认定年份))并不得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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