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部分县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22 11:21

2020年湖南省部分县市<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资助政策汇总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资助方法》:对附和条件且贡献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资助。

益阳市

极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用于企业研发团队和人才资助。试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贡献资助,对依法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税额增长20%以上的,按其新增税收市县留成部分的30%予以资助。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助(中心城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由市级财政负担40%、区级财政负担60%)。

邵阳市

试行创新创业资助。鼓励老乡回乡投资兴办科技型企业,支持附和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除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资助10万元。

张家界市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辅导、资质维持、专利管理等服务。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衡阳市

1.实施高企申报补助。鼓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并获取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附和条件的给予优先立项。在同等条件下,市级科技计划等资金对获取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加倍支持,对增长迅速的可连续立项。

2.实高企激励政策。加强与税务部门配合,落实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兑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衡发[2015] 16号)相关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助。

郴州市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构建后备企业梯队。每年从中选出很多于2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辅导培训,凡附和申报条件的,推荐纳入省级专项资金扶持,省里给予5-10万元/年的支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收益财政一次性资助20万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汨罗市

鼓励企业“申高”。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单位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定期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调度。经省科技厅认定、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5万元;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资助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新建获取省级认定的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在县工业集中区落地企业就地申报成功并转化实用的专利,给予一次性资助:发明专利10万元/项、实用新型专利2万元/项,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对获取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商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

娄底市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由受益财政每项资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由受益财政每户资助10万元。对新获取“我国驰名商标”、“湖南名牌商品”、“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桃江县

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15万元。企业获取发明专利且转化生成商品的,每项资助5万元;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获取发明专利且转化生成商品的,每项资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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