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7 11:09

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范围:

(一)我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附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5年历经高企认定(复审)的企业,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

(三)企业须在“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系统”完成注册及备案登记。

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新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前,先分别按顺序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省网办平台”、“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按操作指引进行账号绑定。企业只需在省网办平台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部门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我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法详见附件1)依据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核查时间另行通知),客观记录核查情形,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并在省网办平台逐一上传。

(三)纸质材料提交及要求

1、企业在省网办平台的填报材料,经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审核历经后才可以打印,省网办平台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经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与相关附件材料按认定通知要求胶装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予推荐申报。纸质申报材料须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须用省网办平台生成的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并在封面标记正、副本。

3、各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部门进行审核(联系方法见附件1);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将审核历经的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地址:东莞市汇峰中心D区7楼701室,联系人:袁秀珍、卢锦荣,联系电话:22214990、22992839)。

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力度:

1、对首次历经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

2、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的,市财政可按照企业首次晋级年度本地形成的地方财力比上一年增长部分按肯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助。

3、鼓励附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人才申报产业创新人才奖,市财政按个人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多不超过80%标准资助个人,每人每年最多100万元。

4、强化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法〉的通知》(东府办〔2016〕3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91号)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入学指标,各园区、镇(街道)在安排学位时优先保障优质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5、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

6、高新技术企业设立海外创新中心,经认定后市财政给予每个中心最多500万元的资助。

7、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和前沿项目,市财政给予每个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最多20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打算金制度,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对设立研发打算金的企业给予研发补助。

8、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入库企业历经研发获取国内、欧美日发明专利和PCT境外发明专利,对在专利运用、管理、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给予资助,对获取国家、省专利奖的企业给予资助。

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时间:

见申报通知

东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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