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政府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新版)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6 11:39

陕西省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政府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政策汇总(新版)

国家级资助政策

一、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减按15%的优惠税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二、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175%(高企申报成功后,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认定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陕西省及各地市资助政策

一、陕西省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20万元

政策发文生效日期:2020年2月17日

二、西安市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20万元。

政策发文情形: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20年3月9日。

三、榆林市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奖补政策不变

政策信息来源:榆林市科技局

四、安康市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政策生效日期2017年9月

五、宝鸡市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列入市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资助1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9月10日

六、汉中市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5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7月2日

七、铜川市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8月8日

八、渭南市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10万元。

政策执行: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九、延安市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7月16日

十、咸阳市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2019年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10万元

执行部门:2019年已经执行,执行部门咸阳市科技局。

西安市各区县高企认定资助政策

一、高新区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6-30万元

政策文件:已发文,发文日期2019年

二、经开区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资助;再次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资助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5月

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资助;首次历经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30 万元资助。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5月4日

三、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资助政策

政策标准:对首次历经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8万元资助;对历经复审或重新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4万元资助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4月9日

四、西安国家级民用航空产业基地

政策标准:对首次历经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资助;

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7月2日

五、碑林区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标准:对首次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资助3万元。

六、雁塔区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首次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标准:对首次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资助5万元。

七、国家港务区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对首次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资助;对首次历经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资助。

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3日

免费诊断

提交信息后,专家一对一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