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郑州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3 15:46

本文整理了郑州市及各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上街区、经开区、郑东新区、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两化融合贯标资助等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因为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照。

2020年河南省郑州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资助政策汇总

郑州市

专利:国内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资助:每项2000、800、500元;在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视同国内申请。

国外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资助20000元、其他每项10000元。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其他资助:专利权质押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年利息的50%贴息,最多不超50万。

依据:《郑州市专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

中原区

专利:授权国内专利资助标准,发明专利2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8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500元/项。授权国外专利资助标准,发明专利10000元/项,实用新型和外观各5000元/项。

对发明专利授权后1-3年的年费,一次性资助1000元/项,授权后第三年给予办理。

高新:对当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有效期满并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获取资金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限期内不得外迁。

其他资助:本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资助。

依据:《郑州市中原区专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

《关于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扶持补助工作通知》

二七区

专利:对知识产权工作成绩显眼的单位及非职务发明人进行资助。对一年内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资助,且每增加20件专利,增加2万元资助,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要达到30%,每年每个单位资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非职务发明人资助减半。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按照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年专利申请量,每20件给予1000元的资助,最多资助5000元。

高新:对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补15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补助。

鼓励做大做强创新创业服务团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家对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团队资助3万元。

其他资助: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依据:《二七区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

管城区

申请管城区专利申请资助,职务申请: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6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0元/件。非职务申请:发明专利1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3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100元/件。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照提供的缴费凭证所写金额资助。

申请管城区专利授权资助,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8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500元/件。

依据:关于组织申请管城回族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金水区

商标:对获取我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专利: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补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项补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项补助500元。

历经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途径提交PCT专利申请的,每项补助1万元;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5万元;在欧盟、美国、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3万元。同一专利向多个国家提出申请或者同一专利获取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享受3次补助。

对获取专利授权成绩显眼的单位进行补助,一年内获取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的单位,补助10万元;一年内获取专利授权总量50件以上的单位,补助20万元。同一单位两项都附和条件的,按最多标准补助一次。

著作权:获取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200元;获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1000元。

集成电路:获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1000元。

贯标:对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项目。

质押贷款:对企业以其依法具有的专利、商标、版权以质押方法向银行贷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年利息50%的贴息补助,最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最多可享受三年。

维权补助: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并胜诉的,依据最终生效法律文书,每个案件补助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其他资助:对获取“我国专利金奖”的,每项补助30万元,获取“我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补助15万元;对获取“我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补助20万元,获取“我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项补助10万元;对获取河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助;对获取郑州市专利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2万元的补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50万元。

依据:《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方法(试行)》

上街区

专利:国内专利授权资助(职务),发明专利3000元/项、实用新型1300元/项、外观设计800元/项;授权资助(非职务),发明专利2000元/项、实用新型1100元/项、外观设计600元/项。

一年内获取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的单位,资助10万元;一年内获取专利授权总量50件以上的单位,资助20万元。同一单位两项都附和条件的,按最多标准资助一次。

贯标:对当年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20万元。

质押贷款:对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20%的贴息补助,最多不超过5万元。

其他资助: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2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50万元。

对获取“我国专利金奖”的,每项资助30万元,获取“我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资助15万元;对获取“我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资助20万元,获取“我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项资助10万元;对获取河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资助;对获取郑州市专利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2万元的资助。

依据:《上街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经开区

专利:国内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资助2000、800、500元;在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视同国内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资助20000元,其他每项10000元。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同一企业每年享受的专利资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高新:凡在经开区注册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该企业资助10000元。

依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郑东新区

专利:对当年度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金额不超过其申请费和代理费总和的70%,且每件最多资助不超过4500元,省、市已对专利所有人进行资助的,由东区补足差额部分,实际支出未达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费用予以资助。

对当年度申请国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授权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给予每件15000元、10000元和6000元资助,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被授权的,原则上只给予两次资助。

一个单位统一年度申请东区专利资助,合计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同一年度申请区专利资助,合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高新:对新迁入或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贯标: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

其他资助:对获取我国专利金奖、我国专利银奖、我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我国外观设计金奖、我国外观设计银奖、我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对获取河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资助。对获取市专利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资助。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资助。

依据: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推进科技创新资助方法的通知

高新区

专利:对获取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3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的资助;对历经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的,给予1万元/件的资助;对获取欧盟、美国、日本专利授权的,给予5万元/件的资助;获取其他国外专利授权的,给予3万元/件的资助;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享受3次资助。

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按照所在企业当年专利申请量,每20件给予1000元的资助,最多不超过1万元。

软件著作权:对于新获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件资助1000元。

贯标:对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资助10万元。

质押贷款: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法向银行贷款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一年利息的30%贴息,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其他资助:对当年被评为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且在区内实施转化的专利,分别给予专利权人20万元、15万元的资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资助5万元,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10万元,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15万元,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20万元。

依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假如干意见》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商标:对当年获取我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专利:对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按照郑州市资助标准1:1进行配套;授权国外发明专利资助3万元/件,其它专利资助1万元/件。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资助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

集成电路:对当年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每件资助2000元。

软件著作权:新获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件资助200元。

高新: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上年度(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奖补4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奖补30万元,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奖补20万元。对重新认定或新引进落户航空港实验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

贯标:对当年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并在区知识产权部门备案,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0件或有效专利达到50件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区财政分别资助50万元、25万元;对历经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区财政资助15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省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的,区财政分别资助50万元、25万元。

其他资助: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领军)企业、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0件、30件、10件或有效专利达到80件、50件、30件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同一级别不重复资助)。由低级别晋升为高级别的,补足资助差额。

对当年获取我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获取河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资助。

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假如干政策》

巩义市

商标:对获取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新获取农商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机构或组织,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被认定为国家地理保护商品的、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取我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专利: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被评为我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助;获取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

自主研发管理软件获取著作权或专利权,并实施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依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质量提高假如干政策的通知》

荥阳市

专利:国内专利不享受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资助标准。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2000元,实际支出未达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费用资助;国内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分别为2000元、2300元、1600元,实际支出未达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费用资助。

享受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资助标准。国内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元、1300元、700元,实际支出未达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费用资助。专利资助申请人在享受荥阳市专利资助政策的同时,均可享受郑州市专利资助相关政策。在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视同国内申请。

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对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本年度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100 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20000元的 资助。对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申请给予5000元资助,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0000元资助。本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1000元(首件除外);本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20件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分别给予20000元、50000元、100000元的资助。

贯标:对开展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工作的企业,历经贯标认证的按实际支出给予全额资助(最多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历经贯标认证的再资助5万元。

质押贷款: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年利息的50%贴息,最多不超过50万元。

依据:《荥阳市专利资金管理方法》

新密市

专利: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专利分别给予每件2000元、8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高新:市政府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试行梯次奖补,其中对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下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其他资助:获取郑州市专利一、二等奖的,分别给1万元、5000元一次性资助(同一项目以最多级别资助,不重复资助)。

依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密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新郑市

专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2000元,实际支出未达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费用资助;国内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资助:每项2000、1000、500元;在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视同国内申请。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项资助20000元、其他每项10000元。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一个单位或个人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件、50件、100件的,将给予一次性10000元、15000元、30000元的专利申请资助。

其他资助:对于获取国家、省、郑州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其我国家级奖50000元,省级奖30000元,郑州市级奖20000元。

依据:《新郑市专利资金管理方法》

中牟县

专利: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资助30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项资助1000元;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

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5万元;在欧盟、美国、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3万元。同一专利向多个国家提出申请或者同一专利获取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享受3次补助。

一年内获取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的单位补助10万元,一年内获取专利授权(不含外观设计)总量50件以上的单位,补助20万元。同一单位两项都附和条件的,按最多标准补助一次。

著作权:获取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200元;获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1000元。

集成电路:获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项补助1000元。

贯标:对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项目。

质押贷款:对企业以其依法具有的专利、商标、版权以质押方法向银行贷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年利息50%的贴息补助,最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最多可享受三年。

维权资助: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并胜诉的,依据最终生效法律文书,每个案件补助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其他资助:对获取“我国专利金奖”的,每项补助30万元,获取“我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补助15万元;对获取“我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补助20万元,获取“我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项补助10万元;对获取河南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助;对获取郑州市专利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2万元的补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50万元。

依据:《中牟县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方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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