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台州市各区县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3 14:35

本文整理了浙江省台州市各辖区(椒江区、三门县、仙居县、天台县、玉环市、温岭市、临海市、路桥区、黄岩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等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因为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照。

2020年浙江省台州市各区县专利资助、<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资助、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汇总

椒江区

专利: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同项发明多国专利)每项给予3万元资助(其他专利不再资助)。

高新: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10万元,对新增市高新技术企业资助1万元。

贯标:对新历经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资助10万元。

其他资助:对新获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含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20万元,专利产业化项目每项补助20万元。

对获取省专利示范企业的资助8万元,对获取市专利示范企业的资助4万元。

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的企业,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贷款利息额的30%补贴。

依据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新长征促进企业裂变发展的假如干意见

三门县

专利:授权地为三门县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以省知识产权局统计为准),可享专利授权资助。获取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件资助30000元,同一发明获取多个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按一件给予资助;获取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件资助20000元;获取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件资助2000元,相同专利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获取10件以上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按10件给予资助;获取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每件资助500元,相同专利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获取20件以上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按20件给予资助。

高新:对首次认定的规模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县外新引进的规模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按首次认定资助。

贯标:企业历经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验收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

其他资助:鼓励企业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出质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专利为唯一质押物),对获取贷款的企业按正常贷款所支付利息25%给予贴息资助,同一专利只能补助一次,单个企业的年贴息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30万元。

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历经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并事先在科技局备案的,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案件资助3万元(如判决败诉的不予资助);同一专利引起的诉讼只资助一次。

依据政策:三门县科技新政十条

仙居县

专利:获发明专利授权资助2万元;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1000元;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资助500元;获取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3万元,一项专利技术只资助一个国家。对有效期3年以上且未享受专利收费减免的职务发明专利,第4-6年每年补助年费的50%;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第7-15年每年补助年费的30%。

高新: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资助20万元;对历经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资助10万元。

贯标:企业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给予资助10万元。

其他资助: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历经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案件资助3万元(如判决败诉的不予资助)。

企业历经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含优势企业)和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含省级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认定的,分别资助20万元和10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台县

商标:当年被认定(不包括民间组织)为我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补助。当年获取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保护商品)、集体商标、中华老字号等称号或荣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当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老字号、浙江省知名商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当年取得省商标品牌基地称号、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获取单位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获取“品字标浙江制造”商品认证的企业,按每个认证证书给予20万元资助;对获取“品字标”使用授权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资助。

专利:境外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3万元,同一发明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2000元。鼓励企业历经《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际专利,获取国际检索报告的企业每件资助2万元。

高新:首次历经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助 20 万元。

贯标:新获取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资助5万元。

其他资助:对开展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月1‰贴息资助,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单个企业的年贴息补助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鼓励专利权人(或利益相关人)历经法律诉讼维护专利权,经法院调解或胜诉案件资助3万元。

对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助。

依据政策:关于恢复专利授权资助网络申报的通知

玉环市

商标:对新认定的我国驰名商标,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知名商号,一次性资助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商标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资助10万元、5万元。

专利:对获取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资助3万元;对获取国内发明专利的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件资助2万元;授权次年起发明专利年费,给予50%的补助。对获取国外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历经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企业,每件资助1万元。对获取国外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

高新:对属于三大主导产业的高新区内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先资助20万元;对属于三大主导产业的被重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资助10万元。

贯标: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历经认证的,资助10万元。

其他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分别资助50万元和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台州市、玉环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获取我国专利金奖、我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金奖的项目,分别资助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取我国专利优秀奖、我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10万元、10万元、5万元。

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政府给予肯定额度的风险补偿,补偿标准为贷款人以商标专用权质押方法发放贷款实际收取利息的10%,补偿总额按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户数计算,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由科技支行(科技型小微企业特色支行)发放的主要用于专利权质押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年化3%的贴息补助,每家每年最多不超过15万元。

依据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质量提高的假如干意见

关于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的假如干意见

温岭市

高新: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助20万元;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助10万元。对市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资助20万元。

贯标: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施优秀企业的,补助10万元;对列入浙江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培育的,给予10万元的辅导补助。

其他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补助3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补助5万元。

依据政策:温岭市科技新政三十条

关于暂停授权发明专利补助的通知

临海市

商标:对当年被认定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取省级品牌基地的,给予资助10万元。对新核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给予申报管理机构每件资助10万元。对申请、转让获取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50%费用的补助,当年最多不超过5万元。对获取浙江名牌商品及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资助8万元

专利:对专利申请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一年内可申报专利授权资助,国内发明专利每件2.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每件3万元,同一专利最多资助9万元。

贯标:企业历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资助。对被认定为为国家级、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

其他资助:对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及以下且向科技支行申请获取贷款(含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经认定,按年月均贷款余额2%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贴息补助额最多不超过20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企业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资助30万元,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资助20万元。企业获取省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资助。

依据政策: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强化创新驱动振兴实体经济假如干意见的通知

路桥区

专利:对获取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和户籍居民,给予每件3万元资助(仅资助第一专利权人)。

高新: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资助。

贯标:对参与省级(含)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辅导,建立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体系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辅导费补助。

其他资助:对获取国家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金奖资助50万元,优秀奖资助10万元;对获取省级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金奖资助10万元,优秀奖资助5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施优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3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资助;对参与复审的企业给予减半资助。资助资金30%用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企业在专利权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实侵权指控时,开展维权行动并获取成功的,依据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每件案件给予最多3万元的维权费资助,同一专利的维权只资助一次,且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法向银行成功贷款,给予最多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80%的贴息补助、最多不超过专利评估费50%的评估补助,贴息与专利评估费补助总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依据政策:关于推进“科技新长征”的假如干政策意见

黄岩区

商标:对历经“浙江制造”商品认证的企业,每个单元资助10 万元;对新获“浙江名牌商品”的单位,给予每个商品10 万元资助;对获取“我国商标金奖”的民营企业,给予100 万元资助。

专利: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的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件补助1万元,每个事业单位或个人当年限补助10件。对历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补助5万元,同一专利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高新:对新认定、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对区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资助10万元。

贯标:历经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卓越管理评价的企业,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对当年被评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的,资助20万元;列入省级试点的,资助10万元。

其他资助:对获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企业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

依据政策: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假如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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