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高企申报注意事项—申报要求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1 11:36

为帮助大伙顺利完成今年高企申报工作,今天,小编继续为大伙推出今年高企申报要求方面的变化,请大伙仔细查看!

01 申报时间

通知原文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法。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第一批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其余批次依据企业申报情形另行通知。

发现—解析

1.第一批评审申报已于5月15日截止,申报其他批次的企业已可正常申报,请注意全年最终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归口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可依据各地市高企管理情形,确定每批次截止时间。所以,对于今年每批次截止时间,企业需咨询当地归口管理部门。

02 材料报送

通知原文

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申报;纸质版材料按照国家高企网站申报材料及本通知内容清单逐项打印,装订成册,交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省认定机构采取无纸化评审方法,不再收取企业纸质申报材料。

发现—解析

1.今年省认定机构采取无纸化评审方法,不再收取企业纸质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需上交至各归口管理部门。

3.纸质材料需按照认定通知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其他要求企业可提前咨询当地归口管理部门。

03 服务机构参与情形

通知原文

从今年开始,在各归口单位企业申报汇总表中需注明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申报材料编写情形。

2020年河北省高企申报注意事项—申报要求

发现—解析

1.企业在向当地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材料时,肯定注明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申报材料编写情形。

2.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分为三种情形。

a.无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的,注明为“企业自行编写”;

b.在科技服务机构指导下编写的,注明为“在××××机构指导下编写”,要写明机构名称;

c.委托服务机构编写的,注明为“委托××××机构编写”,要写明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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