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奖励5万元!还有众多扶持政策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1 11:26

长沙市望城区历经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资助5万元!还有众多扶持政策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扶持方法(试行)》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产业发展规划,依据《长沙 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促进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以“大智物云”为主的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园区集聚壮大,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扶持对象

第一条 本方法扶持对象为:

(一)与园区签订商务协议且在园区新注册的、依法纳税、依法经营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不含望城区内流转企业);

(二)园区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培训机构。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二条 购房优惠支持。对三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且在望城买进办公用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得用于居住和商业,下同)的软件企业,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最多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租金补贴支持。对新入驻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按照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且人均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在区内实交的租金总额,总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装修补贴支持。对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0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办公用房毛坯房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装修核定面积300元/平方米,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在企业入驻运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贴到位。

第五条 软件企业规模资助。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50亿元及以上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企业年度区级贡献,单个企业只资助一次。

第六条 软件企业资质资助。对首次落户园区历经“双软”认证(软件商品登记、软件企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对历经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5级以上评估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第七条 企业研发创新资助。对新申报并获取软件类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万元/件的资助。对在园区申请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第八条 标准制定及示范资助。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软件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助;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历经验收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资助。

第九条 企业上“云”支持。鼓励园区内软件企业租用证通长沙云谷机柜资源,给予1万元/柜/年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合计最多补贴不超过10万元。经认定为上“云”的软件企业,按其支付工业云平台年服务费的3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年度最多补贴不超过5万元。

第十条 软件人才培训支持。园区内机构培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须学员结业并在望城软件企业成功就业满一年的)达100-200人(含100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达200人以上(含200人)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单个培训机构只资助一次,由培训机构自行申报。

第十一条 软件创业团队补贴。对于落户园区一年以上且经园区评审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创业团队(要求团队须有6名以上技术核心人员且曾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入围十强),园区给予团队创业当年开办费用支持,其研发费用、办公及设备费用等支出凭法定票据据实补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高管人才资助支持。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园区对年度净入库生产经营性税收(仅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的核心高管及技术骨干,给予个人所得税(仅限于与本企业任职受雇相关的个税)园区留成部分等额资金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人数不超过10人。

第十三条 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园区历经召开银企对接等活动帮助软件企业融资;为附和条件的软件企业提供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助保贷信用贷款、专利质押融资等服务。

第十四条 特别重大项目支持。园区对特别重大的软件企业,可以依据其影响力、品牌力、主营业务收入,另行在协议中明确具体优惠政策。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附和本方法的对象按从优、从高且省、市、区、园区同类别政策不重复计算的原则享受扶持资助。获奖金额为含税金额,企业受奖后应自行依法纳税。

第十六条 本方法由园区招商合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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