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政策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10 11:47

2020年太仓市<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助政策

太仓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扶持政策

(一)高企申报资助。对市培育库内企业,完成省高企培育库申报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5万元资助。

(二)入省库培育资助。对市培育库内企业,经申报认定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10万元资助。

(三)高企认定资助。对市培育库内企业,首次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资助;再次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资助。

(四)研发资助。对当年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依据其当年企业研发投入情形给予5%比例资助,最多20万元。

(五)引进资助。从本市以外地区整体迁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附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2019〕6号)相关规定),给予每家30万元资助;由机构引进的,每引进1家资助5万元。

(六)服务机构资助。对在市科技局办理备案手续,上年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且认定率在苏州大市平均水准以上的服务机构,服务10家(含)-20家,按照认定高企数给予每家1万元资助;服务20家(含)-30家,按照认定高企数给予每家1.5万元资助;服务30家(含)以上,按照认定高企数给予每家2万元资助。

上述扶持政策我市原有文件已规定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参照依据:太仓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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