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知识点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3-05 11:45

厦门市关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知识点

《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方法》中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指的是哪些?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经济和技术各项指标接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要求且在厦门市注册的企业。

 

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须满足哪些条件?

要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备案时在厦门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二是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具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具有II类自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三是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是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是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是企业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备案成为市级高企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措施?

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思明、集美、海沧、火炬区等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每家企业仅资助一次;鼓励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据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可申请研发经费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额度最多可达到250万元;凡附和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已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视同为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不再备案登记,直接享受科技金融等相关扶持政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获取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享受各区出台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配套扶持措施。

 

历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还能申请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吗?

不能,已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在资格有效期内的,不再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资格期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除外。

 

市级高企备案的申报过程是怎样的?

与国家级高企申报不同,市级高企备案申报工作由各区科技部门受理并审核,基本申报过程如下:

第一,各区科技部门发布市级高企的申报通知;

第二,附和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市科技信息网的“业务办理”模块填写市级高企的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其财税隶属区的科技部门;

第三,各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各季度的申报截止日后2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历经的企业名单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

第四,市科技局对各区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在厦门市科技信息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备案登记。

 

企业申报市级高企备案,辅导咨询具体找哪个部门?

企业可向其财税隶属区的科技部门进行申报咨询及提交材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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