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补贴金额、申报条件及时间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2-24 15:57

江苏省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和<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的补贴金额、申报条件及时间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知晓一下江苏省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政策吧!

一、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1.补贴金额(以2019年为例)

20万元市级补助

2.申报条件(以2019年为例)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南通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申报时间(以2019年为例)

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二、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补贴金额(以2018年为例)

20万元市级补助

2.申报范围(以2018年为例)

(一)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 凡2016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据《认定方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3.申报条件(以2018年为例)

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与上海一致,具体如下: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a.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申报时间(以2019年为例)

2019年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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