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2-20 14:24

四川省广安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资助、<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资助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四川省广安市及下辖区县(岳池县、武胜县)专利资助、高新企业认定资助、品牌商标资助等政策。

因为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照。

广安市

支持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

鼓励培育商贸服务业品牌,凡新注册登记商贸服务业商标的,注册一件商标资助2000元。对成功创建为我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分别奖50万元、2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或标准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分别奖50万元、20万元。所需资金在市级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本地商贸服务业企业或商品首次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的,资助20万元。首次被授予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分别资助5万元、2万元。所需资金在市级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引导商贸服务业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经营,对新历经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00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每户资助1万元;对新历经SA8000系列认证的企业每户资助3万元。所需资金在市级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对获取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商品流通企业、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特色商业街、物流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10万元。所需资金在市级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依据: 《广安市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二十条措施》

岳池县

对获取各行业组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资助3万元、5万元、8万元。

依据:《岳池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岳池县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本政策自2020年10月3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适用范围:经县政府同意,在我县开展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运营的企业;经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入驻岳池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注册登记在岳池的创客。

商标注册。在孵化期间成功注册商标,每件补助1000元;对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每成功注册1件国际商标,由县政府给予2万元的专项经费补助。

专利申请补助和科技奖。

(1)鼓励企业申请国家专利,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授予的专利权,县政府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件,发明专利3000元/件。

(2)对获取省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由县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对获取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由县政府分别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对历经省、市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由县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15万元、8万元的资助。

依据:岳池县创新创业孵化扶持方法

本方法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获取各行业组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资助3万元、5万元、8万元。

依据:《岳池县投资促进优惠政策》 岳府发[2018]26号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发布日期:2018-12-26)起执行,有效期3年。

武胜县

科技创新资助。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挂牌成立国家级、省级行业研究院所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获取国家认证实验室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新获批高新技术、省级创新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历经科技创新获取我国专利金奖、我国专利优秀奖、四川省专利特等奖的,每个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权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首次实现产业化需租赁标准厂房的,3年内免租,同时对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以上(含)的,每项一次性分别资助100万元、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内或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按省财政资助的50%再次给予资助。

品牌创建资助。对新获取天府质量奖、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新获取我国驰名商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新获取四川名牌商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新创市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每主导制定并发布一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参与制定并发布一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依据:《武胜县促进工业招商引资十条措施》 武胜府发〔2018〕24号

本措施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按《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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