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之研发项目材料解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3-28 10:33

研发项目的确定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中的核心部分,哪种项目产生的成果与数量才会得到评审专家的认可呢?专家又是从哪些维度来评审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等一些研发项目的核心要素呢?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研发项目RD确认的维度

  依据多年来积累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实操经验,同时与鼎圣认定的各专业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情形,小编就以下核心要素做简要分享:

  1、项目来源可靠

  一般来讲,企业研发项目来源有两个:一是为了申请政府科技计划资助,获取省、市政府或者国家立项的项目;二是企业自主立项,包括企业独立自主研发项目、集团集中立项、与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等。

  2、项目名称规范化

  (1)首先,研发项目名称要与鼎圣技术领域契合,领域千万不能错,小编建议企业技术负责人肯定准确选择企业对应的高新技术领域;

  (2)其次,研发项目名称要体现科技含量。建议研发项目名称采用“技术创新点+商品名称”方法命名,比如:基于XXX(描绘技术特性)技术的XX商品研发。这样做的利处,一是便于专家识别项目的亮点,二是便于确认成果转化时快速找到对应商品。

  温馨提示

  (1)小编建议研发项目名称不要直接使用专利的名称,一方面显得很不专业,更为重要的是直接用专利名称会使该研发项目的名称很突兀,不附和正常的语言逻辑习惯;

  (2)小编建议研发项目名称杜绝重复或者类似,比如“一种19寸高性能防滑越野车轮胎的研发”和“一种20寸高性能防滑越野车轮胎的研发”。假如不从研发内容上做高度的区分,专家会认为这两个研发项目雷同,认定为重复研发,进行合并甚至是否定掉其中的一个项目,这样有也许会导致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达标,进而导致鼎圣认定“满盘皆输”。

  3、项目数量合理化

  那么研发项目数量是不是越多越好呢?当然不是,小编建议考虑企业自身研发实力的强弱,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的多少,以及配置研发人员的数量等核心要素。

  对于那些一个自然年度研发费用高达上千万的企业而言,那么研发项目的前期规划的具体数量的设置肯定合理合规,数量可以适当多些,切忌单个研发项目的费用过高且研发产出严重不足,这种情形各方面的负面风险都很高。反之,对于那些一个自然年度研发费用只有几十万且研发人员也只有几个人的企业,那么研发项目不宜定太多,否则分摊到每一个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就十分少,在肯定程度上是不合理的。

  另外,小编在实际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的申报人员误认为一个研发项目就代表一个科技成果,为了满足三年15项的科技成果转化,费尽“洪荒之力”凑够15个研发项目。其实讲到底还是没有明晰研发项目与科技成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一个研发项目是可以产生多个科技成果的,这也是很正常的情形。

  4、项目证明材料有力

  当企业的研发项目处于不同的阶段时,需要提供不同证明材料:

  (1)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政府立项批复文件、资助资金拨付文件、科技计划申请书、项目合同;企业立项的项目可以提供企业股东会立项决议、立项查新报告、项目计划书等。假如是合作开发的,可以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委托开发合同等。这些足以证明研发项目立项是有理有据的。

  (2)项目研发过程证明文件:可以提供项目检测报告、用户报告、工艺图纸、实验记录、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等材料,这些足以证明研发项目是真正实施的。

  (3)项目验收证明文件:通常包含验收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比如:样机图片、专利证书等,这些材料用于证明研发项目完成或者超过了预期目标,而且产生了相应的科技成果。

  总结:

  依据小编多年的服务经验来看,研发项目RD的规范性材料在鼎圣申请中基本上都可以历经专家审查。但是小编总是发现一些企业临时拼凑材料,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理顺项目、周期、费用、人员、成果之间的逻辑关系,甚至存在佐证材料造假、过期等一些明显的错误,最终在合理性方面被专家给否定,自食其果。站在更高的层面分析来看,对于企业自身发展来讲,研发项目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同样缺一不可,毕竟真正经得起推敲的项目真实度更高,企业留给外界的印象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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