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09 16:34

1.企业依据《认定方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附和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企业可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 3.2019年起,省认定机构不再公布参与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企业自行选择具有资质并附和《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须附上中介机构出具的《中介机构承诺书》。三年内不能参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鉴证工作资格的中介机构名单可以在省认定机构各门户网站和高企工作网上查看相关取消资格的文件。 4.企业按《工作指引》第二点第三条要求打算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假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方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企业肯定在申报认定截止前,完成申请材料填写和打印,并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络数据。 企业应利用不超过15M的网络附件,重点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创新性证明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形讲明材料等主要证明文件。

6. 设区市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后汇总,于5月31日、8月10日前将认定申报汇总清单加盖市科技局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另需填写《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上报省科技厅。

 

免费诊断

提交信息后,专家一对一诊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