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或分公司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06 16:34

首先,我们先来分明白子企业和分企业的概念。 子企业,是指肯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企业持有或历经协议方法受到另一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即使子企业受母企业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企业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 分企业,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企业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企业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企业的附属机构。 从以上两个概念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来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子企业有独立法人,分企业没有独立法人。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总企业已经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或分企业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依据方规定定,我们可以解读出来:只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可以有资格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所以,独立核算的分企业因为没有独立的法人,不能单独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不会因为总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到税收优惠;但集团下属的子企业,因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是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成功之后即可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

注意:子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的,要单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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