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兑现,截止12月10日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05 14:47

根椐《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方法》(厦思政〔2019〕108号)要求,思明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资助工作开始兑现了,请扶持条件的思明区企业抓紧申报,截止时间:12月10日。

 

01
申报对象
 

思明区2019年度纳税超500万元,市级(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中,个人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在社平工资2倍(含)以上,缴交社保满三年的人才。

 

02
资助标准
 

每个名额一次性补贴3万元。

名额分配标准如下:

1.企业2019年度纳税超过500万元(含),给予企业10个人才补贴名额;

2.企业2019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含),给予企业15个人才补贴名额。

 

03
申报材料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方法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所获取的市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

4.企业人才资助汇总表(附件2,申报时除提交纸质版表格外,还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

5.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费缴纳证明(原件,由申报企业统一汇总提交);

6.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由申报企业统一汇总提交);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经所属街道审核后报送科信局。思明区高新技术企业(商品)扶持资金申请表,所属街道意见经办人填写:经核对,该企业属我街道企业。签名、时间。负责人填写:同意、签名、时间。

 

04
申报要求
 

相关补贴由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如获批历经,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形上报至区科信局。对于附和本条款补贴条件,又附和市、区同类其他人才政策支持条件的人才,资金补贴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

 

05
申报时间
 

企业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财经办,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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