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最新政策汇总,最高奖励100万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04 15:28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了可以享有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由25%降至15%起征收)之外,还可以拿到几十万元到一百万不等的补贴。 因为政策有时效性,也会经常调整,很多企业关心2020年我们还可以获取多少奖金。 为此,鼎圣知识产权整理了广州市、深圳市以及广东省其他部分地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助规定,供企业参照! 一、广州市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摘要 广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统一由市科技局统筹,按照市、区两级分比例承担(依据各区经济实力承担比例不同)。 对附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历经资助申请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肯定比例,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资助,并对以下情形企业给予额外资助: (一)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给予额外资助70万元,共资助100万元。 (二)对研发投入较大的非规模以上企业,可依据企业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资助: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不含)的,额外资助20万元,共资助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资助70万元,共资助100万元。 除以上资助外,各区针对迁入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40万资助。 比如开发区、黄埔区对于迁入该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资助。 二、深圳市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摘要 深圳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助由各区负责安排资金。以下为各区资助标准,供企业参照。 1、罗湖区:鼓励企业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壮大罗湖区科技企业队伍。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重新复审历经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10万元。 2、福田区: (1)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20万元。 (2)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本区,而且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 3、南山区: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历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资助。 申报对象:上年度历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资助。 4、宝安区: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方法》文件印发之日起(即2018年4月18日)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资助; (3)本资助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5、龙岗区: 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认定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 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对附和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激励。之后再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激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激励。 6、盐田区: 支持强度:上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助,非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同一家企业只能在盐田区获取一次资助,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资助。 7、龙华区: 对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在龙华区未获取过认定资助的给予30万元资助,已获取过认定资助的给予20万元资助。 8、坪山区: 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 9、光明区:对附和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多30万元资助。 10、大鹏区 申报单位为新迁入、首次认定的深圳市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多10万元的扶持。对新迁入、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多20万元的扶持(已获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扶持的,追加资金支持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多5万元扶持。 三、其他部分地市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摘要 珠海市 对当年度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珠海高新区 《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方法(试行)》: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多给予资助资金 20 万元;对历经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助资金 10 万元。 汕头市 对首次历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4万元,区(县)财政配套资助很多于4万元。 因为政策时效性,最终资助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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