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8大失分项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1-02 14:42

研发组织管理水准逻辑关系不合理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准制度一般比较多二细致,除了涵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考察要求外,应有一项汇总表,以方便专家审阅查看,组织管理水准中尤其注意企业是否名称变更,时间上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研发中心”和“研发部”为两个概念,制度中应按照时间逻辑关系前后保持一致。 产学研协议证明力度不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般考察企业近三年状况,产学研协议一般为企业与高等院校或者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合作研发协议,签订时间最好在考察年限内,有效期舍及考察年限内。产学研签订的项目技术一般要与企业主营业务技术相关,要有对应的发票,方能保证这方面拿满分,企业在签订产学研期间应注意这些。

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般考察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一般常见前两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甚至无研发费用的事件,这个期间假如是从新把研发费用调出,补充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容易出现税务局严格排查不予上会的情形。这个期间应由专业的事务所和科技项目申报企业尽快介入辅导企业调节研发费用,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避免类似情形发生。 企业财务成长性不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考察企业近三年的净资产、销售收入情形,并以利润总额作为参照。企业在高企培育期间,应注意财务成长性的培养,按照要求规范做账,力求附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尽量在这方面少失分。

科技人员入职时间不合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般考察企业上年底企业人员花名册,尤其考察科技人员是否达标情形,一般科技人员实际工作时间应满足183天,这里有工资或者社保缴费记录均可证明,一般企业容易在入职时间上疏忽,导致有些科技人员按照入职时间计算就不足半年以上。这样也容易在花名册统计上导致失分。 科技成果转化不细致 科技成果3年的基准一般是18项,年均6项,成果形式一般为知识产权形式或者科技进步奖等荣誉名称,有些企业写的成果转化形式“五花八门”,转化结果缺少明确标注及逐项讲明,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的应用成效,此项为专家考虑成果转化打分的主要参照依据;这里应注意解读政策,企业申报高企人员应按照要求注意书写这一部分。

 

主营业务领域与营业范围不一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8大项:一、电子信息;二、生物与新医药;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五、高技术服务;六、新能源与节能;七、资源与环境;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企业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领域时应注意尽量与企业的营业范围,主营业务商品技术及开展的科研项目技术领域保持一致。

企业知识产权技术支撑力度不够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般考察企业近三年的知识产权状况,一般以1个Ⅰ类或6个Ⅱ类知识产权为基准,大部分申报高企的企业都可以达标,一般有Ⅰ类专利固然好,但是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商品技术不符,与科技成果转化不相关,即使个数达标,也难以获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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