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说明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0-27 14:47

一、更名的分类 1、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名称变更,以下称“容易更名”; 2、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的名称变更,以下称“复杂更名”。 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按“复杂更名”要求办理。 二、材料要求 容易更名的企业需提供更名申请材料,复杂更名的企业除需提供更名申请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复杂更名申请补充材料: (一)更名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对变更通知书或其他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复杂更名申请补充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情形表;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1)企业获取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近期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2)历经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4)反映技术水准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5)参与制定标准情形及相关证明材料; 3、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4、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1)企业近三年(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形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讲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5、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形与四项指标附和情形的具体讲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资助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形、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资助制度等); 6、变更当年企业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讲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7、变更当年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形讲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和变更当年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8、经具有附和《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讲明材料;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形讲明书); 10、历经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1、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与企业财务报表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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