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0-19 16:25

(一)网络提交更名申请 依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方法》和《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的,须在变更之日起2个月内在“省高企管理系统”上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外)资企业基本情形表、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的上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的扫描件,并打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备案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科技管理部门。 (二)更名申请纸质材料上报 2020年我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纸质材料集中受理三批次,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申请更名的企业,应在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更名申请材料1份,报送市科技局。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备案表》(填写附件打印); 2.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外)资企业基本情形表(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起至名称变更年度的情形); 5.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的上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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