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企业收获租金减免大礼包,最高可享5年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0-19 16:10

深圳高新区企业收获租金减免大礼包。记者从8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中获悉,租用高新区产业用房的9类主体可依据租赁面积享受每平方米30元到50元不等的租金减免。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机构。 (二)已入驻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产业用房,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市投控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管理单位(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未列入市科技创新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四)附和下列条件之一: ◆ 经国家、省、市政府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含带头人)持有30%以上企业股份的企业; ◆ 近五年内获取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资助的;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 获取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或资助的; ◆ 获取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众创空间)认定或资助的; ◆ 经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 上年度为100家(含)以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 ◆ 获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含)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2件(含)以上,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的; ◆ 市政府支持的对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用途的企业或机构。 《方法》规定,租赁面积为1000(含)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租金减免;租赁面积为1000(以上)至3000(含)平方米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租金减免;租赁面积为3000(不含)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租金减免,最多资助面积为10000(含)平方米。对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用途的企业或者机构,经市政府批准,租金减免标准可以提高。 单次申请租金减免期限不超过1年。租金减免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家单位获取租金减免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 2020年申报时间:8月10日至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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