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新企业认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0-14 11:44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实施引导,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施创新发展策略,特别是很多技术型企业纷纷瞄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税收优惠,但很多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因为各种各样可以避免的失误而最终导致未能历经认定评审,下面就一起来梳理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经常容易踩到的雷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研发项目部分
  研发项目数量过少,难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研发项目名称直接取自专利名称,无法体现研发项目特点,难以体现技术先进性;   3.研发项目的起止年限未包括在近期三年内,不附和近期三年研发活动的时间规定。   二、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技术性不强,技术含量太低,大多为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导致专利成果与企业高新技术商品或服务所以来的关键技术关联度不强;   2.知识产权对主要商品或服务的技术支撑不够,很多知识产权的技术功能主要集中在辅助用具上,无法发挥对于核心商品或服务的技术支撑用途;   3.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数量很少,多数是靠受让、受赠和购并等方法获取;   4.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过少,在评定评分中无法形成加分项。   三、科技成果转化   1.科技成果数量不够、种类单一。《工作指引》规定获取的知识产权、经认可的检测方法、标准、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登记的技术合同、政府验收的科研项目、第三方鉴定的科技成果等才可以作为科技成果,而不能仅凭检测报告、销售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对于三年前的成果,假如其检测报告时间在近期三年内,也算近三年的成果转化;对于近三年内申请认定当年获取的成果,假如在近期三年内进行了检测且形成了销售,则算近三年的成果转化。   2.科技成果转化描述过于容易,而且与项目研发和商品的相关性不强。   3.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商品缺乏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支撑,税务机关也许据此认定企业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四、高新技术商品
  1.在申报过程中对商品描述不清,商品技术性不强,相关佐证材料难以统一规范,缺乏支撑;   2.贸易类商品收入过多,导致企业填报的纳税申报表与高新技术商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不一致;   3.高新技术商品数量少,缺少检测报告,难以支持成果转化;   4.高新技术商品缺少知识产权支撑。   五、财务核算   1.未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无法准确提供研发费用总额;   2.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最后进行调整,而高新企业申报数据也逐步以税务申报数据为基础,给企业带来很大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作为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一直受到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申请企业务必做好各项管理打算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各项申报,合理合法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避免提供虚假材料受到处罚而丧失优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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