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时的相关要求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0-14 11:45

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的期间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就是申报的过程要明确,然后打算相关的材料进行递交,其次就是等待受理的时间,另外在递交材料的期间肯定要注意时间,因为假如不按时报送逾期将不再进行处理。下面就是详细的过程。
  
一、申报程序   企业将申报材料初稿报所在县区科技部门,由县区科技部门统一出具申报推荐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申报材料初稿转报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审查,并组织开展专家预评审。   二、受理时间   1.第二批企业申报材料初稿一式一份(系统打印,盖章,副本即可),报送县区科技部门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县区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申报材料初稿待第二批推荐后予以退回。   2.第二批企业申报正式材料于2019年8月13日前由申报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要求一式三份(系统打印,盖章,一正本两副本)。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1.材料按省通知附件申报材料清单编排,材料不得有缺项,胶印,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一页作封面,书脊注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企业名称、国税或地税(所得税主管部门)、正(副)本。申报系统电子材料在正式申报材料报送后提交。   2.新认定企业须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络系统注册并经市局激活后方可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已注册的企业须完善注册信息(特别是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完成核心信息变更,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内容不用填写),其中枞阳县区域内已注册企业,因为舍及区划调整,须撤销注册重新提交至市局激活。   3.各申报企业须认真填写《2019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确认表》(见附件),于6月14日前发送至1012950006@qq.com邮箱,完成第二批申报备案确认,并将此表抄送至所属县区科技部门。   4.各申报企业要按照省申报通知精神,实事求是编制申报材料按期报送,并主动与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支持。   5.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摸清申报需求,加强指导,主动对接,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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