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要求是什么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10-10 11:44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审计以下内容: (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 1. 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及其分项明细; 2. 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 3. 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 1.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 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年度分项明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范围: 依据《认定方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由企业向认定机构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或历经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法,对其主要商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B、实用新型专利7件以上;C、非容易改变商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历经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8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买卖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材料 (一)网上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报电子材料并完成提交。 (二)纸质材料 0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复审申请表》; 02.材料目录; 0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4.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 05.知识产权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讲明,附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信息表; 07.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企业公章); 08.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09.经附和《认定方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讲明材料; 1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准的情形讲明; 12.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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