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9-22 11:11
一、申报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上年度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经我市推荐并获取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历经资助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我市推荐,历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法与经费额度
(一)对附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申请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贴。
(二)对附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历经资助申请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行动方案》所确定的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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