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19-05-27 08:58

  高新企业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即原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新办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税率12.5%)。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

  3、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自2018年起,被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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