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赣州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0-08-14 14:28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2020年江西省赣州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奖励、<a href='http://www.gaoxinsq.cn' target='_blank'><u>高新技术企业认定</u></a>奖励政策汇总

赣州市

专利:已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权的,每件资助人民币1500元;已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的,每件只资助在一个国家的申请,资助人民币8000元;已授权的港澳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人民币3000元。

专项费用资助额度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人民币300元,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权每件资助人民币150元。

依据:赣州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高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依据:赣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章贡区

发明专利:500—1000元/件;

实用新型专利:200—600元/件;

外观设计专利:200—500元/件;

涉外专利:500—2000元/件;

实施专利:2000—5000元/件。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南康区

商标:对规上企业产品经工商部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区财政给予30万元的奖励;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江西名牌产品,由区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当年获得赣州市政府“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专利:以注册地为南康的单位(企业)名义申报的,每件中国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已被授予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分别资助2万元、3万元;当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资助1000元、500元。

高新: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培育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追加10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

上犹县

商标: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取得省级水产品著名商标(江西名优农产品)的补助5万元;取得国家水产品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补助10万元。

专利:对企业和个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的奖励。

高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专利奖:对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国家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省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依据:上犹县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

崇义县

专利: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县财政给予每项一次性1万元资助。企业专利技术获得江西省专利奖,县财政给予每项一次性5万元资助。

高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其他资助:本县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并属于在全市首次实施,项目投产一年内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给予企业购买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的20%、最高30万元(不超过缴纳税收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一次性补助。

依据:崇义县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

安远县

商标:对县内电子信息工业企业产品当年新获“中国名牌”的奖励10万元;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8万元;获“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的奖励5万元。

专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企业每件给予4万元资助;对获得实用新型授权的,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

高新:对获得高新企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示范企业: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各奖励10万元、6万元。

依据: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试行)

龙南县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被认定为(含复审过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

对获得PCT国际专利的,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一次性奖励1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一次性奖励5000元。

依据:龙南激励企业创新发展奖励办法

于都县

发明专利5万/件;实用新型专利0.5万/件;外观设计专利0.1万/件。

依据:专利资助

兴国县

除省市奖励外,对发明专利授权后县级每项奖3万元;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县级每项奖6000元;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县级每项奖3000元。

依据:关于印发兴国县扶持机电制造首位产业发展的优惠办法(修订)的通知

寻乌县

专利:对取得(新授权或引进)发明专利的专利人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件的一次性奖励。

高新:对新认定(含到期重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印发寻乌县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创建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的十二条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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