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申报加计扣除问题

文章出处:高新认证机构发布时间:2021-07-07 11:11

  一、不可加计扣除的企业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可适用于财务核算非常健全且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但如果是以下三类企业就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1、非居民企业;

  2、核定征收的企业;

  3、财务核算不健全且没法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

  二、加计扣除研发活动要求

  高新企业申报规定适用于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是指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产生的研究活动,所以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要围绕这三个方面而展开同时要满足三大条件:

  1、具有创新性,即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对本地区技术和工艺进行了升级和推动促进作用;

  2、具有价值性,即企业在技术工艺等方面取得了兼具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成果;

  3、符合高新企业申报的相关目录要求。

  三、加计扣除相关问题

  (一)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在进行高新企业申报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二)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会形成一些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如果是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当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三)生产单机单品的企业如果将研发活动直接形成的产品进行对外销售,那产品所耗用的料、工、费如果在高新企业申报前计入了研发费用,将不可用来加计扣除;

  高新企业申报中加计扣除是根据一定要求来扣除的,所以企业一定要对其核算准确才不会影响优惠政策执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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